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快国际人才港建设的若干措施》,实施万名优秀青年人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是指45周岁(含)以下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根据《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博士需求目录》新引进的博士,可直接认定为骨干人才,可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资料图】
1、生活补贴
连续五年按1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共计60万元的生活补贴。
2、购房补贴
博士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
3、个税补贴
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4、租房补贴
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国际人才公寓或人才公寓,或按最高3000元/月、最长12个月发放租房补贴。
5、社保补贴
对吸纳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配偶就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人、1万元/人的社保补贴。
6、子女学费补贴
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属于海外人才的,其子女就读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人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位人才最高10万元学费补助。
7、科研经费补贴
(三)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支持,期限两年。每个站(基地)不超过50万元/年。
8、创业补贴
博士带项目、技术、资金,来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按紧缺急需人才及骨干人才新创企业政策享受支持。
相关链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快国际人才港建设的若干措施
一图速览长沙经开区“百千万”人才政策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