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包括:
1)出票人。
银行汇票结算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银行。
2)收款人。
收款人是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和个人。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本身,也可以是与汇款人有商品交易往来或汇款人要与之办理结算的人。
3)付款人。
付款人是指负责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银行。如果出票人和付款人属于同一个银行,如都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出票人和付款人实际上为同一个人。如果出票人和付款人不属于同一个银行,而是两个不同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出票人和付款人为两个人。
银行汇票的主要内容介绍
银行汇票的主要内容包括:
(l)收款人姓名或单位;
(2)汇款人姓名或单位;
(3)签发日期(发票日);
(4)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
(5)汇款用途;
银行汇票第二联 正面
(6)兑付地、兑付行、行号;
(7)付款日期。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帐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何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
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