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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法院系统2023年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咨询及纪检监督电话 | ||
单位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027-65686896 | 027-65686777;027-65686648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027-82966759 |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027-83567262 | |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027-83417279 |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027-84586572 |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027-88931643 | |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027-68865759 |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027-87520151 |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027-84852501 |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027-69573878 |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027-81819002 |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027-83387972 |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027-61007938 |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027-89359193 |
相关事项提醒
(一)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或固话),特别注意在笔试、职业技能测试以及调剂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四)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考试舞弊、加分作假等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其他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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